耶穌時代,他和使徒手邊的聖經只有舊約,沒有新約。 馬丁路德認為舊約是一本律法的書,它教導人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相對的,新約是一本福音或恩典的書。加爾文認為新舊約其實是同一個約,都有永生的應許和白白的恩典,都需要有基督作為中保。艾羅特認為舊約的事件都在表明上帝的揀選和立約。凱瑟則認為「應許」才是舊約的中心思想。舒茲認為「上帝和人的關係以愛來維繫」才是新舊約一貫的啟示。上帝先愛我們,並要求我們以愛來回報,這是上帝在聖經裡所要告訴我們的真理。
不論新約或舊約,它所啟示的上帝都是既公義又慈愛。在舊約中我們看到上帝因為愛的緣故,揀選以色列人,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家救贖出來,祂的愛存到永遠、永不改變。就是在這愛與救贖的前提,祂才要求以色列人守十誡。在新約裡,上帝的愛在耶穌受死這件事上達到最高峰。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就是「上帝要我們全心愛祂,並愛人如已。」 這也是承受永生所當行的。惟有當上帝的愛深深地激勵我們,感動我們的時候,我們才能自然而然地以愛來回應上帝,以愛來接納周圍的人。
讀聖經要注意上下文,體裁為詩歌或散文,及當時的歷史、地理背景。其次,上帝的啟示雖然有一貫性,郤是漸進的。我們必須注意其演變情形,不能執著於先前的啟示,而不顧後來更明顯或更完整的啟示。此外,要用清楚的經文來解釋不清楚的經文,不要用不清楚的經文來做強解、引伸。 有些讀經的難題,換個譯本來讀,就可迎刃而解。對照不同譯本來讀,也可以幫助我們更多瞭解經文原意。然而要知道聖經的解釋並非絕對,沒有對與錯之分,對照譯本,可以幫助我們從不同的角度來瞭解一段經文。舊約有許多地方的確不容易暸解。對於一些困難的經文,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不必強解。如有不明白之處,不妨作紀錄,留待日後可能慢慢就會豁然開朗。
聖經裡相互輝映、印證的地方很多,新約引用舊約的地方也很多,採用經文彙編可以幫助我們找到相關的經節,更加明暸上帝的啟示。目前較完整的英文經文彙編是採用電腦編出來的New
American Standard Exhaustive Concordance of the
Bible。有時串珠聖經亦能幫忙找到相關經節,但比較不完全。 註釋書、聖經手冊或啟導本可以提供我們關於該卷書或該段經文的時代背景,及各種不同的解釋。大部份的註釋書或啟導本都有其立場,但並非絕對。讀的時候最好能夠參考兩、三本,比較其異同,再自己做判斷。
讀舊約時我們可以先看人的所作所為,再看上帝的對應,從這當中思想上帝的愛與公義。有時候,我們會覺得上帝的指責很嚴厲,其實,上帝的指責也是以愛為基礎。有愛做基礎,就能得到平衡。應用舊約在生活中時要特別注意,舊約的時代背景跟我們很不一樣,當時社會的意識型態亦跟現代相差甚遠,不能直接引用。另外,舊約毫不避諱地記載人所行的惡,為的是教導人如何面對惡、避免惡,這些記載絕不能作為我們行惡的理由和藉口。
聖經的寫作和傳遞有聖靈參與其內,我們讀聖經時一樣需要聖靈的指引。因此在每次開始讀聖經之前,最好能夠先作個禱告,求聖靈幫助。如此比較容易聽到上帝要對我們說的話而有所感動。聖經的權威其實是建立在基督徒共同體驗到聖靈的內在明證。-聖經綜覽班 梁望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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