咒詛詩是詩篇裡令人感到困惑的詩,比較理想的態度是:認真地面對它、體會作者內心的掙扎,並思考它如何成為上帝的話語。詩人雖然強烈地表達了對惡人惡事的痛恨,並且呼求上帝伸冤,他自己絕未採取報復的手段,只將此事交託給上帝。在詩詞裡所表達出來的痛恨,只是詩人情感真誠的流露。情感的舒解,用語言或文字來表達,即使聽來有多可怕,仍是可以接受的。比較令人擔心的是那些不說出來、卻不斷累積的憤懣。有時候會有一些報復和殘忍的行為出現,就是因為有許多的情感不得宣洩。
咒詛是上帝與以色列百姓立約條款中的一部份,它啟示了上帝聖潔與公義的本性,顯出上帝對惡之痛恨與審判。摩西帶領百姓出埃及、要進入迦南地以前,就一再地吩附百姓,遵行上帝的誡命必蒙福祉,違逆主言必受重禍。新約的作者洞悉咒詛詩裡有預言的性質,例如約翰福音
15:25 耶穌引用詩篇
35:19、69:4來說明世界無故地恨他。使徒行傳
1:20彼得曾引用詩篇69:25、109:8論出賣耶穌的猶大。保羅解釋猶太民族淪為眼瞎,正應驗了詩人的咒詛(羅11:9-10、詩69:22-23)。
舊約也有愛人如己(利19:18)、要替仇敵著想(出
23:4-5)的觀念;而新約一樣有咒詛的想法(羅9:3、林前
16:22、加
1:8-9)。特別是加拉太書
3:13-14,耶穌為我們受了咒詛,成就了上帝的義,使我們可以因信得生,脫離律法的咒詛,這更讓我們看到咒詛乃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現實,只要信靠耶穌基督,必能脫離一切的咒詛,因為這是上帝所應許的。
悔罪詩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詩篇第
51
篇,是大衛在拔示巴的事上犯罪,招來先知拿單的責備之後,所寫下來的真誠悔改的心聲,它的歷史背景記載在撒母耳記下11:1-12:23。其中包含了祈求赦免、承認犯罪、祈求復甦三部分。悔罪的意義是承認罪、面對它、離棄它。罪帶給人的不安,帶給人與上帝疏離,只有真誠的悔改,得上帝的拯救與赦免,才能解決。要得到赦罪的喜樂,第一,要相信上帝願意赦免,別讓自責或是魔鬼的控告佔據心頭。但是要特別注意如何分辨撒但的控告和聖靈的責備,免得憂傷過度。聖靈的責備同時也會帶給我們赦罪的平安;而撒但的控告通常會帶來混亂、不安,使我們不敢親近上帝。如果是後者,我們要學會拒絕,而讓上帝的聖靈來引導、幫助我們。第二,要願意放下面子、放下驕傲、承認自己的罪。願意在人面前承認自己的罪,不但可以得到赦罪的喜樂,也能夠激勵別人。不過有時候,把內心隱藏的惡念告訴別人,除了讓自己安心一點以外,對別人可能沒有多大幫助,這時就必須斟酌。
詩篇裡有許多讚美詩,事實上,希伯來文中有許多字彙都是用來表示讚美的,詩篇裡也反覆出現這樣的字眼。不過更重要的是讚美的內涵,它多半是在描述上帝的本性和作為。
- 原文(《成人主日學聖經課程》梁望惠): http://bible.fhl.net/isa/isa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