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善行是蒙神呼召的果子(撒上12:1-25)

先知撒母耳在此要眾人在上帝及受膏者面前為自己的清白作證。如此看重善行並不與因信稱義相衝突。既然唯獨恩典、人的善行都不純潔、若究察善行則夾帶出來的惡行更是令神震怒,所以基督不可以將自己的行為視為蒙救恩的幫助。那基督徒行善的動力何來呢?

如果說蒙聖靈光照,基督徒即自然而然行善,那是太小看人墮落後的罪性。如果說基督徒沒有結出蒙恩相稱的果子,就是沒有真正得救,這中間有體認上的鴻溝。要表達神在基督裡白白賜給我們的義(信心),與蒙神呼召的確據(善行)之間的關係,奧古斯丁表達,『他求神留意他的善行只是要神在此之上認出祂的呼召之恩,而完成祂已經開始的事工。』因為如果人以善行為義,那神的鑒察一定找到更多的惡行。

加爾文呼應到,『他們雖然出於敬畏神而行善,但這敬畏不足以成為他們蒙救恩的倚靠,聖徒也知道自己在行善中的正直不潔地與肉體混雜,但他們仍能將重生的果子視為聖靈居住在他們心理的證據,而剛強他們的心,在一切的需要中等候神的幫助。』

神揀選撒母耳為恩典之始,如今撒母耳的善行正榮耀的呼應起初的恩典,這榮耀加強了撒母耳的信心。接著這信心支持先知指責及勸化以色列民。

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

真實的善(撒上12:1-25)

若說一個口稱耶穌基督是主,但言行舉止總是與福音不相稱的人,是有名無實的信徒,大概不會有人反對。如果反過來說,行為良善、道德高尚、造福人群的人,可以承認這樣的人終必得救嗎?從「因信稱義」的教義來看,也是否定的。

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也常因人的罪性與軟弱而跌倒。然而可以以行為或品格來斷定得救與否嗎?簡單來說,名符其實的基督徒因聖靈幫助的恩典,而行出善行。如果很少行出善行的基督徒,就不得救嗎?

從撒母耳的離職宣言前半段,這位先知顯然對於自己的行為非常有把握,事實上眾人也見證這樣的好行為。先不論先知在這樣的善行之上有多少是出於自己的功勞,但對於以色列想要一個王來治理他們,這一章確有很大的轉變。也就是說,「要一個王」這件事,上帝一直說是惡,但既然是惡,上帝不但最後給了他們掃羅王,還說「只要你們和你們的王若對祂忠誠,你們就會平安無事。」問題是公義的上帝怎能以有罪的當無罪的呢?

其實以色列要一個王來治理他們,從很多層面來看都是好的,特別是當上帝藉先知的口來提醒他們,這後果有多嚴重時,以色列人民依然故我,這可以說"擇善固執"嗎?如果以色列因這一位"明君"治理得當,國勢如日中天,那他們的神不是很有面子嗎?搞不好列國都來信靠上帝咧。講到這裡,這其中的荒謬呼之欲出了。

如果這一個神是靠人的方法來歸榮耀給祂,那鐵定是虛假的。一個虛假的神,只不過是人心驕傲的幻影。在這樣虛幻的本質底下是沒有真實的,所有一切嚐起來似乎美好的果子,事實上都不存在。追求虛幻,根本就是在浪費造物主所給的恩賜。然而這樣的浪費卻是真實地褻瀆真神。所以正本清源,以色列人只有「敬畏上主─你們的上帝,事奉他,聽從他,遵守他的誡命」之下,一切勞碌才不至於虛空,也才是真正的善。因為上帝是憑內心而不是外表來判斷人。

2014年2月22日 星期六

上帝是誰?

4問:上帝是誰?
答:上帝是靈:祂的本性、智慧、權能、聖潔、公義、恩慈、誠實,都是無限無量、無始無終,永無改變的。

①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四24)。
②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我們的主為大……祂的智慧,無法測度(詩一四七5)。他們晝夜不住的說:聖哉、聖哉、聖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四8)。主阿,誰敢不敬畏你,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因為獨有你是聖的……(啟十五4)。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出卅四6,7)。
③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九十2)。
④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三6)

提到“神是靈”這句話的是耶穌(約四24)。單說“神是某靈是不對的”。因為神不單是某靈。聖經提到天使,說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14),所以單說“神是某靈是不對的”。如果我們只說“神是某靈”,我們就不能把神和其他是靈的生物分辨出來了。(這是泛神論的一種形式,說到每個靈都是神的一個表顯。)

思想和知識,都是人的靈的活動。當人問到靈是怎樣的時,我們只得承認我們無法完全解答。不過重要的是,當我們說神是靈時,我們是在否認神有物質的形體。神是看不見的,從來沒有人見過神,也永遠沒有人會用肉眼看見神(約一18;約壹四12等)。企圖用任何雕像或圖畫去把神弄成可見的都是罪(違背第二條誡命,出二十4)。我們看見神的唯一方法是“間接的”。我們只可以從神創造的東西上所“反映”的形象,去看見神。

如果神是靈,為什麼聖經提到祂時好像說祂有肉身的形體呢?我們讀到“耶和華的手”(書四24),“耶和華的眼”(王上十五5)等等。聖經有時是用人的言語去描寫神,因為除此之外人無法明白了解。不過,有很多地方提到神以人的形像出現的經文,確是人看見祂時那真實的樣子。

其次,如果神是不變的,為什麼聖經有時說到神好像會改變呢?在創世記六章六節我們看到:“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當人後悔時,他會改變心意。但神若是不變的。祂怎能後悔呢?答案是當聖經這樣提到神時,它必先提到是人首先改變了。人改變了他對神的態度和與神的關係。從人的這種轉變,就引出神對人態度的改變。但這改變實際上不在乎神,而只在於人。神是永遠聖潔的。但當人犯罪背叛神時,他就落在神對罪所常有的震怒之中。神不能改變的原因是神不能背乎自己(參提後二13)。換句話說,神根據祂完美的本性,在祂一切所作的事上都是已有定見的。故此,當一個好的受造者變成邪惡時,神必然會憂傷起來。由於神不變的聖潔,神不會有其他別的表現。

把神和按著神形象造的人來加以比較時,看見兩方面:①首先,神和人是截然不同的。②其次,人卻是完全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某些屬性(特性、本質),是祂沒有與人“共有”的。神是無限的,人卻是有限的。神是永恆的,人卻不是永恆的。神是不變的,人卻並非不改變。我們稱神這些屬性為“絕對”的屬性。我們也看見神讓祂某些屬性的確是與人分享。因為祂曾賜予人(在墮落以前)有本性、智慧、能力等。我們稱這些為“相對”的屬性。即使我們說到相對的屬性時,我們也要緊記神和祂的形象(人)之間仍有差異存在。

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聖經主要教導我們什麼?

3問:聖經主要教導我們什麼?
答:聖經主要教導我們對於神所當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當盡的本分。

聖經並沒有教導我們每件事情,神之所以賜給我們聖經,只是要教導我們“人對神當信的真理,和神所要人當盡的本分。”
不過,同樣重要的是我們要記得聖經對一切事情都有某些教訓。
若不是有聖經這些教訓,我們對任何事物都不會有真正的認識。
萬事萬物都與神有關,而這種與神的關係就是最重要的真理。
換句話說,當人不是以承認真神為他們思想的始點時,他們就是在黑暗裡。由於他們在黑暗中,他們就不能真正看見在世界上的光。


聖經把這光賜給他(因為聖靈重生了他的心,以致他接受和相信了神的道)。
但留意這裡有兩件事。首先,聖經的知識(由聖靈所賜的)使這人相信那位既真又活的神。
其次,這人因此可以明白他在世界上的地位。他能夠明白這是他天父的世界,並且知道他在這世界上所做的一切,都應該為榮耀神而做。
這種態度在每一個範疇都適用。
唯有憑著信(人對於神所當信的真理),人才能正直地行事為人(神所要人當盡的本分)。

當然,任何人的確不應被他人強逼,去相信他所不願相信的事。
但若說人相信什麼並無分別,則屬不確。
因為“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神”(約貳9)。

當人真正有正確的信仰時(若他真的相信神所命令他相信的),他必須同時實行神所吩咐的事。
換句話說,有真信仰而不確實地做出來,是不可能的。
死寂的正統信仰是會存在的,這種沒生命的正統信仰,是只會宣認聖經真正的教義。

聖經說到“律法(十誡)是我們啟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三24)。
這話的意思是,人若不首先領會到他的需要,他是無法真正信靠基督作他的救主的。
或者說,只有藉著律法,罪人才明白他們是有罪的。

《基督教要道初階》魏廉森(GI Williamson)著 黃漢森等譯 趙中輝編 台北改革宗翻譯社出版

撒母耳家庭教養vs社群大染缸

  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上8:1-9)

  這段聖經讓我想起耶和華對進入迦南地以色列百姓的應許,說道他們這個神選民的族群,若遵行 神的律法,神就必讓他們在眾國當中如何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我認為這目的是要以色列百姓成為萬民的祝福,而不是作威作福欺壓良善的族群。(只不過當時迦南地的族群已經惡貫滿盈了。)

  「你若聽從耶和華─你 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謹守遵行,不偏左右,也不隨從事奉別神,耶和華就必使你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申28:13)所以,從以色列人目前的光景來看,約珥和亞比亞可能沒有比以色列這選民糟糕到哪裡去!聖經清楚明白地講了約珥和亞比亞的糟糕行為。以色列的長老其實是當面指責先知撒母耳沒把兒子們管好,致使以色列人沒有品行端正的祭司。但耶和華上帝卻說,這是以色列百姓厭棄、離棄祂。試想約珥和亞比亞從小在這樣表面敬拜上帝,私底下卻心中事奉別神的環境之下,行為能不錯亂嗎?

  這當然不是為約珥和亞比亞兩位脫罪,因為聖經清楚明白記敘了兩位的偏差行為。我覺得也不能因此說撒母耳沒盡到為人父教養的責任,因為在這樣一個大染缸當中,除非撒母耳舉家離群索居,但這親情之愛畢竟沒有神揀選為祭司職分之重要。可以想見先知撒母耳看重耶和華的呼召更甚於將大部分時間花在教養上面。

  聖經在這裡一方面講了這整個上帝選民偏差的原因,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另一方面也讓我記起上帝在申命記既然許下應許,這應許的另一面就是違命必受咒詛。

  那麼這能夠說以色列百姓好壞都由自己決定嗎?
  因為只要他們決定、立志親近神,就可以昌盛!
  反之一但他們決定、立志背棄神,就會遭到咒詛!
  這是太高估人的自由意志了。

  自從始祖亞當犯罪,眾人都圈在罪中,沒有行善的自由,但其實是沒有不行惡的自由。
  人所能行的就只有惡。

  但對選民,上帝卻賜下信心,並用神蹟、應許與咒詛的約來加強選民的信心。當選民願意跟隨信心、遵行上帝賜下的誡命,上帝就賜給他們更多的祝福來回應他們。但是當他們一再忽略、遺忘上帝所拆派先知的提醒以及之前上帝與選民的立約,這時上帝所展現的卻是為父心腸的任憑與警戒。因為上帝所愛的祂必管教,苦難讓選民更認識上帝,苦難中的慈繩愛索將會融化浪子剛硬的心,領我們回家。

  神的智慧何其難測!誰能當耶和華的謀士呢?

2014年2月14日 星期五

神曾賜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榮耀神,以祂為樂?

2問:神曾賜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榮耀神,以祂為樂?
答:神的道,載於新舊兩約聖經,就是唯一的準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神,以祂為樂。

人從罪惡中蒙拯救的唯一方法,單單在聖經中啟示出來。
只是在聖經裡面,人才真正知道他所必須相信的(為的是要從罪中獲拯救),及必須做的(為的是要再次事奉神)。

對於聖經是出於神或人的話,有以下三派。
1“新神學派”(Liberalism 或“舊的現代派”Old Modernism)。
相信聖經的某些部分是神的話,而其他部分則是人的話。

2“新正統派”的(Neoorthodoxy 或新現代派 New Modernism)。
全部聖經都是人會有錯謬的話語。
但當人讀這些人的話時,神會使用這些話,讓人(在他們的腦海裡)可以領受神真正的話。

3第三是改革宗的看法。這就是歷史性基督教信仰的看法。
持守這觀點的人相信全部聖經(每一個字)都是神的真理。
換句話說,聖經就是神的話。

聖經的三個特性。
1“不能錯謬”的。意思是聖經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
這當然不是說你可以斷章取義的拿一兩節經文來,毫不顧及它的上下文脈胳(或背景)。
只有當我們閱讀整本聖經,並明白它的意義,我們才可以說聖經的每句話都是不能錯誤的。

2“清楚”的。聖經之寫成,是要讓一般人都能明白的。
神藉著祂的聖靈,能夠並確會帶領一般人很清楚地明白他們為著得救所需知的真理。

3“充足”的(我們並不需要在聖經之外再加什麼,去認識我們所需要認識的)。

所有的信經、信條、要理問答等都遠遠不及聖經的。
我們只是應用它們,作為聖經教訓方便的撮要。

《基督教要道初階》魏廉森(GI Williamson)著 黃漢森等譯 趙中輝編 台北改革宗翻譯社出版

2014年2月10日 星期一

人生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1
問:人生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答:人生的主要目的就是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

人類的存在是有一個理由的。
“榮耀神”的意思並不是“使神變得榮耀起來。
應該這樣說:就是反照神的榮耀。
天與地存在的主要目的就是宣揚及彰顯神的榮耀,別無其他選擇。
但在人來說則有點不同:神要我們這樣做是因為我們想這樣做。
因為我們想這樣做,上帝就給我們奇妙的恩典,讓我們去做它。
這就是耶穌在地上事奉祂的父時所做的。
“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
既使一個人不願意榮耀神,他還是得服從上帝。
換句話說,無論是失喪的人或蒙拯救的人,神的恩慈可以顯露並獲得稱讚。
不同之處在於:對那些失喪的人(就是不肯悔改及信靠基督的),神使他們要榮耀祂,即使他們並不喜歡那樣做。
但對那些蒙拯救的人,他們是主動願意榮耀神,並且真的永遠以神為樂。
我們也切勿以為當某人傳福音的時候,他就必然地榮耀神。
很多傳道人渲染虛假的教理,並且不榮耀神。
而很多基督徒在工廠或商行中做他們日常的事務,卻能夠真正榮耀神!
正確的看法是,當人要榮耀神時,他會在所有的時間,
一切的活動中都同樣要做在神看來是喜悅的事。
忠誠地工作,健全的娛樂,和在主日敬拜神、向未信神的人作見證同時都是榮耀神的表現。
除非人悔改歸向基督,他是絕不能活出這種以神為中心的生活的。
為了要明白我們怎樣可以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我們必須學習聖經上關於救恩的教導。
我們必須學習“人要相信關乎神的什麼真理,以及神要求人所履行的責任。”

《基督教要道初階》魏廉森(GI Williamson)著 黃漢森等譯 趙中輝編 台北改革宗翻譯社出版

2014年2月5日 星期三

洗禮前的問道越深入越好嗎?甚至鼓勵參加特會嗎?

天主教認為,只要受洗,必然得救。但基督教拒絕這種觀念。重點是在『信』,不是『受洗』。
信而受洗的,一定得救;(在馬太福音第三章裡,施洗約翰對罪人進行洗禮,主耶穌也受洗,聖經更說『信而受洗,必然得救』 參可16:16)
信而沒受洗的,一樣得救;(主耶穌釘十字架時旁邊信主的強盜,他就沒受洗,但卻得救了。參路23:39-43)
不信而受洗的,一樣不得救;(使徒行傳第八章行邪術的西門,受洗後還想用錢買上帝的恩賜)
不信而不受洗的,當然不得救。
所以,受洗和得救非必然關係。

「洗禮是加入教會之表記,好叫我們既被接入基督,就被列為神的兒女。神賜我們洗禮,正如我論其他聖禮所說的一樣,具有兩個目的:第一,是要增加我們對他的信心;第二,是要我們在人面前承認我們的信仰。」同時加爾文強烈反對私人洗禮,「我們也必須申明,私人不可擅自施洗,因為洗禮和聖餐的施行,乃是教會公共聖職的一部分。」
林鴻信老師認為「加爾文必然不贊成在歸信的當時馬上施行洗禮的作法,若是沒考察當事者對信仰的了解,或是施洗前沒有規劃教導,這也是一種混亂。」
此認知是來自解讀基督教要義4.15.19而得到這樣的結論說,「至於準備領洗者也要充分地認識真理」。
筆者從以下這段取自基督教要義4.15.19的翻譯,認為此重點應該是在使洗禮典回歸『只以基督的威權為足』,而所謂讓領洗者充分認識真理應該是『叫他背誦學道時所學會的信經,向他宣布洗禮中所包含的應許』等這部份的基要真理,而非較細節的聖經知識或認識生命當中的堅固營壘。
「十九、關於洗禮的功用,尊嚴,和目的,倘若我沒有弄錯,至此可說是充分講明了。關於表面的象徵,我渴望基督的設施有其應有的影響,足以抑制世人的膽大妄為。因為人們好像以為根據基督的教訓受水洗,是一種可輕視的事一樣,所以捏造了一種祝福或咒辭,來沾污將水分為聖的禱文。他們後來加上一小蠟燭和聖油,以為驅邪可以打開洗禮之門。這種外加的雜物是多麼古老,我雖並非不知道,然而我和一切信徒都應當拒絕人所妄自加於基督所設立的聖禮的東西。撒但從福音最初傳揚的時候,既看到他的欺詐容易為愚妄世人所相信接收,便變本加厲,於是唾液,鹽,以及別的騙人的東西,都無限制地公然引用,使洗禮蒙羞。從這些經驗,我們知道,沒有什麼比只以基督的威權為足,更為聖潔美好的。因此,每逢有人領洗,若把那些使簡單的人目眩心迷的排場省略,把他介紹給會眾,在全教會前用禱告將他獻給神,叫他背誦學道時所學會的信經,向他宣布洗禮中所包含的應許,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施洗,最後,用禱告和感恩作結,那豈不好得多!這樣,應有的東西都未省略;而且神所設立的聖禮可以大放光彩,而不為那些不必要的敗壞所累贅。至於受洗的人是全身一次或三次浸入水中,或是只以水傾在或灑在他頭上,都是無關重要的;各教會都當有自由,照著各國的不同習慣去行。然而“洗禮”一辭,原來是指浸入水中,古時教會行的也確實是浸禮。」

韋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關於洗禮部分,其實只有兩條,第94及95條。其中第95條說到,「要到他們認信基督,並且願意順服他時,才給他們施洗;」查考相關經文(徒2:41;8:12,36,38;18:8),會發現受洗之前的情景頂多只是聽一場講道,甚至使徒行傳第八章行邪術的西門,受洗後還想用錢買上帝的恩賜,正是標準的不信而受洗的例子。

九十四問:什麼是洗禮?
回答:洗禮是聖禮。我們在其中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水洗(太28:19),代表並印證我們與基督聯合,承受恩典之約的恩惠(加3:27;羅6:3),並且歸屬主(羅6:4)。

九十五問:應為誰施洗呢?
回答:對有形教會以外的人,要到他們認信基督,並且願意順服他時(徒2:41;8:12,36,38;18:8),才給他們施洗;但有形教會之成員的嬰孩都應受洗(創17:7,9-11;徒2:38-39;16:32-33;22:16;羅6:3-4;加3:17,18,29;西2:11-12;彼前3:21)。

由此筆者的結論是:洗禮前的問道僅止於基要真理,至於成聖的部份,那是一輩子的功課。

加爾文神學 林鴻信著 p174
基督教要義 網路版 http://www.godoor.com/book/library/html/theology/jdjyy/content.html
馬太福音第三章附加:洗禮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8606233.html
韋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釋義,由托瑪斯‧文森,原著,王志勇牧師翻譯。

2014年2月4日 星期二

恩典孕育信心

  苦難有時候常常是因別人而起。先知撒母耳的母親哈拿為懷孕之先,因為丈夫的另一個妻子比尼娜常常以此激動哈拿,這讓哈拿常常痛不欲生。從哈拿蒙上帝恩惠懷孕之後,大大頌讚上帝的恩典。
  蒙恩、得平反、心存感激本是人之常情,但哈拿以下的這部份禱告實在是透過個人的苦難,得見榮耀無比的上帝。在這樣完全的造物主之前,被造物只有敬畏與順服。

勇士的弓折斷;軟弱的人變為強壯。富足的人反為食物勞碌;飢餓的人不再飢餓。不育的妻子生了七個兒女;多產的母親喪盡了子女。上主能使人死,也能使人活;他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再回來。他使一些人貧窮,一些人富足;他使一些人卑微,一些人尊貴。他從灰塵中提升窮苦人;他從糞堆裏抬舉貧困人。他使他們作王子的友伴,使他們得榮耀光彩。地的根基是上主所立;他在上面建立了世界。

  這順服也使哈拿如此讚美:上主使我心裏充滿喜樂;上主使我抬得起頭。我向敵人發笑,因上帝幫助我,使我快樂。
  這喜樂回應之前哈拿得到祭司以利祝福後的信心。這信心依然孕育於恩典。


撒母耳記上 2:1~11
活潑的生命 2014 Feb
擱淺的日子 約伯記註釋 p20,21,27

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慢火熬煉才叫信心

太20:29-34、可10:46-52、路18:35-43
這三處經文都是瞎子主動向呼喊求救,耶穌再上前關心並詢問瞎子說:「要我為你做甚麼?」
結果瞎子要耶穌醫治他的眼瞎,耶穌就醫好了他的眼瞎,並稱讚他的信心救了他。



我們當然知道這恩典是出於神,
並且通常都會加上這恩典是白白得來的,
不是因為自己的什麼努力,
甚或是自己生發什麼信心,
以致可以在上帝面前說,
你看我這麼有信心,
我這麼的持守這盼望,
知道有一天上帝祢終究要,
皇天不負苦心人,
要替我平反、為我擦去眼淚,
醫好我的眼瞎,使我不再羞愧。
這聽起來好像我們可以刻苦己身、
用好行為、好品格、好名聲等,
來合理地期望上帝來提昇我,使我脫離苦難。
而且耶穌不是也當面稱讚瞎子說,
你的信救了祢。

然而全然墮落的人如何生發信心?
是神的恩典大到一個程度,把我們剛硬的心融化了。
若沒有神的允許,一隻麻雀都不掉落。
神沒有義務保守看顧墮落的人,
瞎眼的人得見耶穌之前,苦難已經融化了他,
他的心沒有其他欲望,只盼望恢復人的樣式,
正是神用苦難塑造我們定睛在耶穌,
盼望不在他以外。

唐重榮問題解答類編 p153

哈拿的禱告

哈拿的苦難來自於未能生育。
但這是上帝使然。
全能的神必定有其美意,但墮落的人怎能如何承受這十架?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因為到 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 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
祈禱是對人信心的操練,
是為了人而非為了上帝。
祈禱本身也不是一種功德,
不過是操練而已。
縱然哈拿懇切的祈禱,
最後得到以利的祝福,
之後哈拿帶著信心離開,不再面帶愁容。
上帝要將恩典賜給人與否,
並不是以人的禱告來決定,
而是出於上帝的旨意。
所以不應當把祈禱看作是得到上帝賞賜的原因。
聖經明明白白說明了並不是所有苦難最後都被翻轉。
希伯來書說道那些帶著信心的雲彩也都至死都未見應允。
誠如加爾文呼籲向怠惰宣戰,
這成聖、信心的功課,
至死方休。

撒母耳記上 1:1~28
活潑的生命 2014 Feb.
加爾文神學 林鴻信著 p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