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 星期五

神曾賜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榮耀神,以祂為樂?

2問:神曾賜什麼準則,指教我們榮耀神,以祂為樂?
答:神的道,載於新舊兩約聖經,就是唯一的準則,指教我們怎樣榮耀神,以祂為樂。

人從罪惡中蒙拯救的唯一方法,單單在聖經中啟示出來。
只是在聖經裡面,人才真正知道他所必須相信的(為的是要從罪中獲拯救),及必須做的(為的是要再次事奉神)。

對於聖經是出於神或人的話,有以下三派。
1“新神學派”(Liberalism 或“舊的現代派”Old Modernism)。
相信聖經的某些部分是神的話,而其他部分則是人的話。

2“新正統派”的(Neoorthodoxy 或新現代派 New Modernism)。
全部聖經都是人會有錯謬的話語。
但當人讀這些人的話時,神會使用這些話,讓人(在他們的腦海裡)可以領受神真正的話。

3第三是改革宗的看法。這就是歷史性基督教信仰的看法。
持守這觀點的人相信全部聖經(每一個字)都是神的真理。
換句話說,聖經就是神的話。

聖經的三個特性。
1“不能錯謬”的。意思是聖經所說的一切,都是真實的。
這當然不是說你可以斷章取義的拿一兩節經文來,毫不顧及它的上下文脈胳(或背景)。
只有當我們閱讀整本聖經,並明白它的意義,我們才可以說聖經的每句話都是不能錯誤的。

2“清楚”的。聖經之寫成,是要讓一般人都能明白的。
神藉著祂的聖靈,能夠並確會帶領一般人很清楚地明白他們為著得救所需知的真理。

3“充足”的(我們並不需要在聖經之外再加什麼,去認識我們所需要認識的)。

所有的信經、信條、要理問答等都遠遠不及聖經的。
我們只是應用它們,作為聖經教訓方便的撮要。

《基督教要道初階》魏廉森(GI Williamson)著 黃漢森等譯 趙中輝編 台北改革宗翻譯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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